第一届“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办法
中国科普作家网 中国科普作家网 2010-02-28 11:27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科普作家协特设立“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本奖为科普创作领域的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用于表彰奖励在科普创作领域涌现的精品力作,2009—2010年进行第一届“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的评选。为做好本届评奖工作,根据《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条例》及本届评选工作特点,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力求评出方向、评出水平、评出人才。通过评选,奖励优秀科普作品,引导科普创作方向,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及时发现优秀创作人才,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科普创作的积极性,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
二、评选范围
(一)科普图书类
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科普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
套书(即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的书)每套为一种,丛书(或称文库,即每个选题为一种,各自独立成本的书)每种书为一种。套书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少数民族文字科普作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出版的科普作品,暂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外籍人士创作的、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科普图书,可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二)科普影视动画类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并在公开媒体播出、展映、出版的科教影视类节目。
三、推荐和申报
采用单位、团体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团体如下:
科普图书: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科普作家协会,中央及省级出版机构等。
科普影视动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视台,各大部委影视中心,各科教影视制作机构等。
推荐单位填写作品推荐表,并附作品样本及其他能够证明该作品水平、社会或经济效益等的材料各一式五份报送至“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办公室。上报的作品推荐表须认真填写、Word格式A4纸打印,单位、团体盖章。
四、评奖过程
(一)资格审查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审
组织专家评委会评审小组对参评作品进行分组、分类复评,提出优秀奖、提名奖以及特别奖的建议名单。通过评审入选的科普作品,由评委会全体成员进行终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各奖项获奖作品。
评委会图书类评审组分4个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即基础科学和实用技术推广类科普作品组、少年儿童类科普作品组、科学文化和翻译类科普作品组,以及科学文艺和科学生活类科普作品组。
评委会科普影视动画类初评、复评委托中国科教影视协会进行。
(三)质检和公示
组织专家对评选出来的获奖图书进行质检,质检合格的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协网站、中国科普作家网站,以及《科技日报》、《科学时报》、《大众科技报》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四)审定及公告
经向社会公示的获奖名单,报“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组委会审定通过后,正式公布。
五、奖励与颁奖
(一)评奖奖项包括特别奖(非常设)、优秀奖和提名奖。获奖作品原则占推荐总数的20%。本届特别奖(非常设),优秀奖20个,提名奖40个。评选产生的特别奖和优秀奖作品直接向国家科技进步奖报送推荐。
(二)获奖图书作品的作者、责任编辑获得证书,获奖图书作品出版单位获得证书和奖杯;获奖影视作品的制片人获得证书,出品单位获得证书及奖杯。
(三)在2010年的“全国科普日”或“中国科协会员日”期间隆重举行颁奖仪式。
六、评选机构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活动组委会为评选组织机构,组委会由领导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领导评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定专家评委会名单,审定获奖科普作品名单,主持颁奖活动。组委会设立评奖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奖日常工作和组织成立专家评委会。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活动专家评委会,负责科普作品的评审遴选。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学术(专业)水平,熟悉相关科普作品创作规律,在学科(行业)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评审专家本人无作品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