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学生会员管理条例
中国科普作家网 2014-01-20 12:35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学生会员管理条例
根据《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为弘扬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促进科普创作人才的培养、成长和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并符合入会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学生会员。
第二条 申请本会学生会员资格,以在高等院校就读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为主。申请者需热爱科普创作,积极参与科普创作活动且在科普写作及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三条 入会程序
1. 提交本人入会申请书;
2. 经所在学校相关部门推荐;
3. 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认定;
4. 由协会颁发会员证。
第四条 学生会员享有的权利
1. 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2.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 会员的科普创作活动和科普作品受本会的支持和保护;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学生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 积极从事科普创作,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
4.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 按时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费及会籍管理
1. 学生会员缴纳会费10元,在办理会员证时一次交清;
2. 学生会员会籍由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3. 学生会员毕业后,自动取消学生会员会籍。毕业后,可向协会递交申请报告,经审批可转为协会个人会员;
4. 学生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附则
本条例于2013年4月制定并施行,解释权属中国科普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