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届(2013-2016)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管理员 2017-03-16 16:19
各位会员:
近期,接中国作家协会通知,第十届(2013-2016)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征集工作已经开展。根据通知要求,我会作为中国作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可成为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为做好本次作品征集的推荐工作,为广大会员提供高层次的展示平台,现面向我会有意参评的广大会员征集少儿文学作品。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下发的作品征集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体裁
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
二、征集作品范围
1.申报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以单行本参评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总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2.为鼓励文学新人,本次评奖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为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1月1日(含)之后。欢迎广大青年会员向协会积极申报作品。(见附件2)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1.根据工作安排,协会将成立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征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至中国作家协会。
2.申报作品的会员应填写“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须由著作权人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纸质推荐表一式三份寄送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指定邮箱(邮寄地址及邮箱见四),请在邮件外部标明参评类别,如“小说”、“童话”、“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等,并标明会员证编号(邮件标题格式:会员证编码+作品名称+参评类别)。
申报作品每部(篇)须寄送样书5册(份),随纸质推荐表一起寄送至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处。通过协会筛选的推荐参评作品,需后续再提交样书10册(份)。
3.每位会员可申报不超过3部(篇)作品。
4.按中国作家协会通知要求,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作为推荐单位向中国作家协会申报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为保证此次作品征集和推荐工作高效开展,要求会员在4月21日前向中国科普作协提交参评作品,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
四、评奖征集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3258
联系人:谢丹杨、李姗姗
邮箱:kpcswa@163.com、kpcswa@163.com
附件:1. 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2. 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推荐表
附件:3. 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征集第十届(2013-2016)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