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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普作家网»新闻中心»作品专栏»【理论】国内科普创作社会奖项的设置与运行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张志敏、陈玲、李红林 2017-06-26 23:33
编者按
繁荣科普创作,为科普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需要营造具有激励性的良好社会环境。而由政府部门和机构、社会组织等设立的各类社会奖项(含奖励和推荐、推介)则是调动创作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引导科普作家多出精品佳作的重要途径。 为服务我国科普创作奖项良性发展,促进相应激励机制完善,中国科普研究所科普创作研究团队对国内外科普创作相关奖项以及国内文学奖项进行了调研,并分三个专题进行报告。
我国科普创作社会奖励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经过30余年发展,目前初步形成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和机构设奖相结合的格局,有力推动了科普创作发展。
一、科普创作协会组织是主体设奖力量
(一)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的设奖
1.“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 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由中国科协等部门主办,分别于1980、1986、1994、2001和2003年举办(1980、1986、1994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为联合主办单位,2001、2003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为承办单位)。前四届评选科普图书和科普文章,前两届曾评选少数民族语言科普作品,第三届开始在短篇科普文章类增评广播稿,第五届在科普图书、报刊类科普文章基础上增评广播电视类科普节目。
该奖遴选出当代的优秀科普作品和创作人才,在其示范带动下,一些地方科普作协和全国学会开始组织科普作品评奖。
2.“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引领纲要时代科普创作
2008年,经国家科技奖励办批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设立,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国内以中文或少数民族语言创作优秀科普作品的作者和出版机构,迄今已评选四届。该奖设“科普图书奖”和“科普影视动画作品奖”,鼓励原创。特别奖和金奖作品可直接获得被推荐进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资格。2009年以来,卞毓麟的《追星——关于天文、历史、艺术与宗教的传奇》等多部作品经推荐,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3.“王麦林科学文艺创作奖”成就科普作家社会价值
“王麦林科学文艺创作奖”于2014年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2014年和2016年,科普作家金涛、叶永烈分别获奖。该奖项是个人捐资激励科普创作的典范,稳定、丰厚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并重,为科普作家追求自身社会价值创造了可能。
(二)地方科协和科普作协的设奖
全国来看,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曾以科协或科普作协为主体设立科普创作奖(见表1 )。
表1 地方科普创作奖项
这些地方科普创作奖项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科协和科普作协是设奖主体或主要推动力量。其次,各地评选均以科普图书、影视作品为主,体现出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同类奖项较强的示范性。第三,一些奖项近年主动适应新媒体科普创作,评选新型作品形式。第四,各地评奖连续性不一,不乐观。第五,评奖以精神鼓励为主,通常不设或少设奖金。
(三)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和吴大猷学术基金会的设奖
吴大猷学术基金会于2002年开始主办吴大猷科学普及著作奖,每两年一届,评选创作与译作两类作品,向著作者及译者颁发奖金,截至2016年已举办8届。该奖接受大陆出版社推荐的图书参选,初选获奖图书推荐到台湾参加决选。 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设世界华人科普奖,在全球范围内评选和表彰以华语创作的优秀科普作品及其作家、编辑和出版单位,设有世界华人科普图书奖、科普短篇奖、科普新秀奖、科普期刊奖及科普摄影奖。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13和2015年完成两届评奖。追求全球视野与华语影响是该奖项的特色,有助于推动中国科普作品走向国际舞台。
二、自然科学类学会是补充设奖力量
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的引领下,个别学会开始设奖鼓励科普创作。如中国水产协会、中国气象学会和四川农机学会都曾设立优秀科普作品奖,但均未能沿袭。进入新世纪,随着科普工作得到加强,又有全国学会通过设奖推动本领域科普创作。
2007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设立“环保科普创新奖”,表彰优秀环保科普作品的创作集体或个人。所评选科普作品包括在全国公开、非公开出版发行或者是内部发行赠送的环保图书、挂图、音像制品。迄今已评选五届。
2012年,中国林学会“梁希科学技术奖”子奖项——梁希科普奖——增设科普作品类别,奖励完成科普著作、科普译作、科普报告、网络科普作品、影视作品等林业科普作品的单位或个人。
2016年,中国核学会首届中国核科普奖评选视频类作品和科普图书类作品,表彰作品作者和组织单位,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核电行业科普成果。
这些奖项以专业性、灵活性、多元化等特点很好地补充了我国科普创作社会奖励体系。
三、政府部门和机构是重要设奖力量
我国科技、文化、出版、宣传等部门和机构也在所设相关奖项中激励科普创作。这些奖项虽不像社会组织设奖那样活跃、多元,但是其设奖层次高,公信力强,奖励丰厚,令社会瞩目。
(一)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科普图书作品
2004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修订颁布,将科普作品纳入社会公益类项目奖励范围。2005年起至今,每年都有若干种科普图书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这是我国政府和科技界对科普创作的最高认可,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科学家以及广大科普创作者的创作热情。
(二)科技部推荐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2011年开始,科技部组织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活动,每年推荐原创、中文图书作品50部,含译著和再版图书。至2016年,已举办五次推荐活动,社会关注度较高。2015年开始,上海市科委也开始评选优秀科普图书。
(三)文化部门和机构奖励推介科普图书
我国还有少数图书或出版的奖励、推荐项目专门设立科普类别,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书目、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中都设有科普图书类别。另外,像“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中国政府出版奖这类重要图书出版评奖,虽未将科普类作品单列一类,但历次评选都会有一定比例科普作品入选。
四、对我国科普创作奖项及激励机制的相关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国内科普创作奖项总体处于良好发展态势,由政府部门和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共同投入和设奖的格局正初步形成;奖项参评范围和影响从全国延伸至世界范围;评选科普作品也从传统形式向新兴形式拓展。 但是,国内科普创作奖项在其设计、运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
首先,新兴科普作品、科普创作评论等尚未纳入高层次、有分量的奖项评选。例如,政府机构和部门的奖励仅限科普图书,中国科普作协也只奖励科普图书、科普影视动画作品,而地方科普作协及全国学会虽然奖励网络科普作品、科普微信等,但其影响力也多囿于本专业领域内。
其次,受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所限,我国西部地区科普创作奖励项目稀少,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当地创作水平的提升。
第三,受经费所限,科普创作类学会的奖项连续性总体不佳。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一直缺乏稳定的奖金来源,近年上海市科协组织的优秀科普作品奖也由于资金原因中断评选。
(二)相关建议
第一,有关部门和机构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的、重要专业奖项加强资金扶持力度,助其具备基本奖金保障,增强其社会号召力,建成强大品牌。
第二,推进现有奖项的改革,使评选范围、奖励类别和奖级设置等适应新形势下科普创作的发展。
第三,鼓励社会组织举办规范的赛事,作为科普创作奖项的必要补充,丰富我国科普创作激励手段,完善激励机制和体系。
END
撰写人:张志敏、陈玲、李红林
来源:《科普研究动态》(2017年第8期)
特别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的立场及观点。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官方网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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